(五)征服法官法
广义的对方包括所有听说者,故还应注意审判员的所思与所想。作为一个优秀的律师,要想为你的当事人作出令人信服的辩论,首先必须能够设身处地地替你的当事人着想,并相信其诉因是正当的。但除了相信你的当事人是正义的以外,你还必须努力把你的信念输入审判员的心灵深处,他们的“带有感情色彩的印象”是会影响他们的判决的。正如哲人告诉我们的那样,人类并不一定就是理性的动物。我们做出有关他人的带有感情色彩的定论,然后我们就会去寻觅理性的证据来证实这些定论是合情合理的。当我们碰到相反的信息时,我们甚至很乐意将其抛掉、歪曲或者重新整理或者贬斥信息的提供者,以使此信息与我们的印象相符。
此时,你就要适时地推测审判员要形成对你的印象,会考虑哪些内容?一般地说,审判员会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他们会自问:“我喜欢他吗?”“喜欢”是我们给他人下的第一个定论,它对我们的思维具有微妙而强有力的影响。如果他们喜欢你,就会不知不觉地对你产生好感,希望你胜诉并会感到投你的反对票实在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