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先生,我偷了你的东西还给你,你不打我,我很感激了,我不要你的钱。”
“你?”他抓住我的手,看着我,眼里却流下泪来了。
“小孩!”他擦了一下泪说,“我也没有父亲,妈妈把我给了伯父。后来伯母自己有了小孩,把我赶出来了。我是一个人在安东半工半读学的技术。我也没有钱,钱寄给妈妈了,不然我还会多给你一点。我们作朋友吧!”
我惊奇的看着他,连感谢的话都忘了说。原来日本人也是人,也有妈妈,也会痛苦,也会同情别人。我以前是把他们看作只会打人、骂人,没命的喝酒撒疯,也没命的干活的兽类的!我间他刚才要把我送到哪里去?想怎么处置我?他说想把我拉到没人地方,审问我是不是偷了电筒,谁知还没问,我自己就掏出来了。我说,在哪里不能问我?干吗要到没人的地方?他说他丢电筒这事不敢叫工长知道,工长知道了也要揍他的。这又是一个意外,原来日本人也会揍日本人,而且他们也怕挨揍。
这以后我再和他见面,总是笑着互相点个头,互相说句“噢哈友斯”,并按习惯把“斯”字拉的很长,但并没成为朋友。不同民族,不同身分,又不在一起干活,年龄也相差一大块,怎么交朋友?——十二岁和十八岁之间的差距和四十二与四十八岁之间的差距是不一样的。后者相差年龄的十分之一,不算什么。前者相差是年龄的三分之一,完全是两个人生阶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