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教育“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二十字工作方针,集中凸显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不仅是我国未来十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而且也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战略。
(一)教育优先发展的含义
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主要指教育要适度超前于现有社会生活和经济水平,即经济发展,教育先行。早在20世纪60年代,以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丹尼森、贝克尔等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不应该仅仅被看做是一项消费,而应被看做是生产性投资,而且作为人力资本核心的教育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远远大于物力资本。人力资本理论向人们证明教育投资作为人力资本投资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这便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了最强有力的理论依据。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教育报告《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现在,教育在全世界的发展正倾向于先于经济的发展,这在人类历史上大概还是第一次”[11]。
我国的教育优先发展思想始于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1977年他就指出:“我们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从何着手呢?我想从科技和教育着手。”此后,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1982年,党的“十二大”第一次把教育列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必须把坚持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把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1992年党的“十四大”指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大计。”1995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召开了全国科技大会,首次正式提出实施科教兴国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了教育发展的优先地位。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科技大会上阐明,“科教兴国,是指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把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1997年,党的“十五大”指出,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则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列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之首。近年来,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职业技术学校建立国家奖助学金制度、部属师范大学试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这些举措在促进教育公平的同时,更加凸显了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心。《教育规划纲要》也正如一份教育优先发展的宣言书,重申“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