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管它什么狗屁语法!这就是我要说的话,我就想这么说。”
终于沃克回来了。他一进门,当地人就把他围了起来,希望马上引起他的注意,但他大发其火,叫他们坐下、闭嘴,并吓唬说,如果他们不能保持安静就把他们轰走,他今天谁都不见,然后他冲马金托什点了点头:
“你好,马克,还是起来啦?真不明白你怎么能把一天最好的时间用在床上。你应该像我一样在黎明前就起来——懒骨头!”
他扑通一声坐在自己的椅子里,拿起一根香蕉擦了擦脸。
“老天,我口渴了。”
他把脸转向站在门口的警察——那可是一个形象别致的人物:上身穿着白衬衣,下身系着印花缠腰布短围裙,即萨摩亚人常系在腰间的缠腰布——他告诉他去倒些卡瓦酒来,盛卡瓦酒的酒桶就放在房间墙角的地板上。警察倒了半椰子壳的酒,递给沃克。他在地上洒了几滴,对着周围的人嘀咕了几句惯用的话,就津津有味地喝起来。同时他叫警察去招呼一下等着的当地人,按照人的年龄和地位,把椰子壳轮流递送到每个人手中,然后他们用同样的方式喝掉了。
这时,他开始了一天的工作。这是个小个子男人,远低于人的平均身高,但极为肥胖,有一张肉嘟嘟的大脸盘儿,脸刮得干干净净,脸颊悬挂在两块巨大的垂肉之上,长着三层宽阔的下巴——总之,他细小的特征都融化在一团团肥肉中了;另外,除了脑袋后面残留的一块新月形的白发,他的脑壳已全部秃掉,让你联想到那位匹克威克先生。他是个怪诞、滑稽的人,但奇怪的是,他浑身上下又透着尊严。他大号的金边眼镜后面是一双精明、活泼的蓝眼睛,脸上露出非常坚毅的神情。他六十岁了,但他身上与生俱来的活力战胜了不断增长的年龄。虽然臃肿,动作却利索,走路时迈着沉重、坚定的步子,仿佛要在大地上印下他体重的烙印;说话时声音响亮而粗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