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次赔款最大的获益个体,则是天皇。
你会说这是废话,普天下之下莫非王土,日本拿了钱就等于天皇拿了钱,不过我说的获益并非这种广义上的获益,而是指真正掉到他钱包里的真金白银。
甲午赔款中,有两千万日元是直接给天皇本人的,被归入皇家私有财产。
两千万日元是什么概念?当年日本一年的国家财政收入在一亿左右,也就是说,天皇一下子就拿走了国家年收入的二成。
那么他拿了这些钱都用来干什么了呢?
答案是做生意。
甲午战争之后,日本占了台湾岛,当时台湾相当原始,最大的产业是制糖,在最开始的时候,台湾最具规模的制糖企业有两家,排第一的是三井物产,排第二的是台湾制糖,明治天皇就是后者的股东。
所以你以后最好不要再津津乐道于什么天皇为买军舰捐款三十万日元之类的鬼话了,人家那叫投资,等着高利润回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