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自笛卡儿到黑格尔的西方近代哲学的原则是主客关系式或者说是主体性原则。主体性是指主客关系中主体的特性,离开主客关系,谈不上主体性,或者说,缺乏主客关系的思维方式,也就缺乏主体性。海德格尔对于这一点已有明确的论断:“要成为一个主体,就是要在‘主体—客体’关系中,这就是构成主体的主体性的东西。”[3]“主体—客体”式在西方哲学史上,柏拉图已开其先河,但严格意义的“主体—客体”式或主体性原则是由笛卡儿开创的。黑格尔以后,西方现当代哲学家如尼采、狄尔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都深知“主体—客体”式、主体性哲学的局限性,对“主体—客体”式和主体性哲学采取贬低甚至否定的态度。西方现当代哲学家,特别是人文主义思潮的哲学家们多倾向于超越主客关系,主张主客融合。
中国哲学史长期以天人合一的思想为主导,天人相分的思想有类似主客关系之处,但在中国哲学史上没有占主导地位。我用“主导”一词,就表示不是惟一的意思。就一个哲学家来说,也可以是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兼而有之,但亦有主导与非主导之分。西方哲学家也是如此。这一点,我在《天人之际——中西哲学的困惑与选择》一书中已多处申述过。中国自明清之际以后(早一点说),特别是自鸦片战争以后,万物一体、天人合一的思想愈来愈受到批判。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批先进思想家们主张向西方学习,谭嗣同主张区分我与非我,强调心之力;梁启超大力介绍和赞赏笛卡儿和康德的主客关系说和主体性哲学;孙中山的精神物质二元论更明确地是宣扬西方主客二分的思想。一部中国近代哲学史从一个角度看可以说是先进的思想家们向西方寻找真理的历史。他们向西方学习的,究竟是什么呢?我们当然可以说,五四运动的“民主”与“科学”两个口号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但如果追溯一下两个口号的哲学根源,则可以归结为学习西方近代哲学的主客思维方式及与之相联系的主体性哲学。科学就是要发挥人的主体性,以认识自然、征服自然;民主就是反对封建统治者的压迫以及各种变相的封建压迫,以发挥人的主体性。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其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不重视主体与客体、我与非我的区分(不能一见到中国哲学家谈到人心与万物,就说这是区分主体与客体的思想),不重视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和支配作用,因而也不重视“主体—客体”式的认识论与方法论。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体系和近代的因果关系的方法都是传统的天人合一思维所缺乏的,这就对中国科学(科学不同于技术)的发展起了阻碍的作用(这里且不谈经济、政治方面的原因)。相反,西方科学发达,与主客关系的思维方式有密切关系。这是中国人在鸦片战争以后向西方学习近代的“主体—客体”式和主体性哲学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学习西方近代科学而学习与之相联系的近代哲学原则,这是很自然的。